所谓昵称法就是给自己所要谈的人或物冠以昵称,以体现考生对英语更灵活的掌握和对问题更巧妙地回答而使之成为一个闪光点。就人来说,考生可以使用Mr., Miss或 Mrs.加上一个人的特点或者直接用一个描述性的名次短语来给一个人昵称。例如:Mr. Handsome 可以指一位相貌出众的帅哥, Mr. Big Nose 可以用来称呼一大鼻子哥们儿, Mr. Determination 可以形容以很有决心的人, Mr. “I don’t know”可以用来称呼凡事总是 “I don’t know”的哥们儿。遇到物品,例如谈一样有用的设备,我就会说“well, I am going to talk about my little girlfriend then…” 考官听到这里刚要纳闷怀疑我是不是没读懂题目,就听到我接着说到“…my iPod, a very trendy mp3 player and also a very useful electronic device, which I would always take along with me wherever I go.”此时,考官就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哥们儿在运用修辞,在玩幽默,还把自己的iPod当成了女朋友。呵呵,真是有心了。”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例子,考生完全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使自己的回答更加生动有趣。
摘自王毅的博客 http://wangyi.51iel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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